函数与过程-京东应用架构设计

第五章函数与过程实际应用中经常需要将一个完整的程序划分几个子程序,每个子程序用于实现某种特定的功能,多个子程序组合从而实现更复杂的功能。如同一个公司内部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组合起来才能完成一个完整的任务一样。可以使用过程或函数来实现这些子程序。虽然名称不同,但二者在诸多方面完全等效,除了以下两方面: 二者声明时所使用的关键字不同,过程使用procedure声明,而函数则使用function声明。 声明时过程不能指定返回值,而函数必须指定。为方便起见,Delphi将过程与函数统称为例程(routine)。类似于变量,例程亦分为预定义例程及自定义例程。使用Delphi的预定义例程前,必须直接或是间接引用(参见第一章)例程所在的单元。而使用自定义例程之前,必须声明此例程。(在.dpr文件中我们可以将一个例程的声明与定义合在一起;但在.pas文件中必须先声明,然后定义,除非是套嵌例程) 5.1例程的声明1.普通声明声明一个例程的语法格式如下: procedure过程名(形参列表);[指示字]; [调用约定;] //用于声明一个自定义过程function函数名(形参列表):返回值类型;[指示字]; [调用约定;] //用于声明一个自定义函数声明时的语句形式称为函数或过程的首部。过程名与函数名为任一合法标识符,只需避免名称冲突即可。形参列表的一般形式为: var参数1:类型名1; var参数2:类型名2; „ var参数n:类型名n我们将形参列表中诸如“var参数1:类型1; ”的结构单元称为一个形参项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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